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11-04 00:36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中小学招 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13 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 的实施意见》(朝政办发[2017]121 号)、市教育局《关于做 好 2021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和初中毕业升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朝教发[2021]2 号)精神,切实做好 2021 年局直初中招生 工作,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初中学习,有效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市区初中、小学的布局和规模情况, 特制定本方案。
市教育局直属7所初中,即市一中教育联盟、三中教育联盟、 四中、五中、七中、八中、九中,面向各初中覆盖区域的市区24所小学毕业生和回户籍地的小学毕业生招生。
局直初中招生对应的 24 所小学分别是:双塔区所属的西街小学、南街小学、长青路小学、光明小学、育红小学、燕都小学、 辽河小学、胜利小学、新华小学、红旗路小学、凌河小学、文化路小学、珠江路小学、北方小学、实验一小、疏港路小学、榆树林小学、新荒地小学、燕都一小、实验小学;龙城区所属的吴家洼小学、长江路小学、八里堡小学、文盛路小学。
下列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属局直7所初中招生范围:户籍在局直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并且常住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暂住在局直初中招生的学区范围内,由外地来朝阳市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在局直初中招生对应的 24 所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外地读小学,户籍在局直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要求回户籍地读初中 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长江路小学、文盛路小学经龙城区教育局审 核上报的符合市直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
朝阳市向阳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其自主招收学生的条件是户籍在局直初中招生覆盖区域内,实际居住在向阳街道和马山街道。
两区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自今年开始,按照《辽宁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 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
2021年局直初中招生学校7所,计划招生103个班,其中一中教育联盟计划招生23个班 1265 人、三中教育联盟计划招生20个班 1100 人、四中计划招生16个班880人、五中计划招生14个班770人、七中计划招生10个班550人、八中计划招生10个班550人、九中计划招生10个班550人。市一中教育联盟、 三中教育联盟蒙古族双语生按实际报名人数单独下达招生计划。朝阳市第20中学招生计划2个班100人。市向阳学校按实际报 名人数招生。两区所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两区教育局下达招生 计划。
(一)8月上旬,市教育局根据局直各初中的资源配臵情况、 小学毕业生的居住地分布状况,规划和制订各初中招生学区范围 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二)8月 17-18日,在外地读小学,户籍在局直初中招生 学区范围内,计划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初中招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报名。由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审核确定学生 就读初中。
(三)8月19-21日,两区24所小学毕业生根据自己实际居 住所在学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区对应初中报名,局直各初中 负责报名审核登记,留存预招收学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对于不按 时报名的学生,若该生所在学区学校招生已满,将调剂到其他招 生未满学校。
(五)8月27日和9月3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局直初中第 一次和第二次电脑均衡分班,并在朝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分 班结果,由各初中通知学生报到入学。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参加 电脑均衡分班,按时报到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核发学籍,逾期不报 到和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市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 三年后不享受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待遇。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鉴于我市城区初中学校分布“南 少北多”、小学毕业生居住分布“南多北少”的实际情况,今年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招生工作仍遵循“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市教育局和局直初中按照 规范办学的有关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为宗旨,在招生期间公布工作方案、学区划分方案和举报电话, 规范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优抚对象子女照顾入学原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房产为独立产权的,是招生学校认定学区入学的标准条件。
学生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按其户籍和实际住址到学区对应初中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家庭房产证(暂时没有房产证的携购房合同及购房交款全额收据)、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
学生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户口挂靠在其他家庭、单独立户、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 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到学区对应初中报名入学。其法定监护 人父亲与母亲户口不在一起的,按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住址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与其共同居住的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学生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小学毕业考试准考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直系亲属共同共有房产的高中招生,且共同共 有的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其它房产的,学生可以在该房产对应学区初中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监护人与 共同共有房产的直系亲属未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近期家庭交纳水电煤气费收据、小 学毕业考试准考证。
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其直系亲属共有房产的,经与房产核实或大数据比对,城区无其它房产的,认定为学区房;有其它房产的, 不认定为学区房,此政策招生学校审核认定自2022 年起开始实 施,今年招生时直系亲属共同共有房产认定为学区房。
4.在外地读小学,户籍在局直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计划回 户籍地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要携带户口本、家庭房产证、近 期水电煤气费收据、小学毕业证或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材料,到市教育局报名,填写《朝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主招生申请表》, 按提供的户籍和家庭住址,经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审核确定后, 到对应的学区初中入学。英德学校、向阳学校、第二十中学小学毕业生不在本校直升且符合局直 7 所初中招生条件的bsport体育入口,按照回户籍地招生办法升入初中。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的,到市教育局指定初中入学 已经在局直初中对口招生 24 所城区小学就读的无房户,学 生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自行选择市七中、八中、九中报名入学。报名时需要提供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小学毕业考试准考 证。
(三)蒙古族双语生按划定区域到指定初中入学蒙古族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就读时志愿学习蒙语文的双语生,以新华路和柳城路为界,实际居住地在新华路以南和柳 城路以南、友谊大街以西区域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此区域有独立产权房的,可以跨学区到市一中教育联盟报名入学;实际居住 地在新华路以北、友谊大街以东和柳城路以北、友谊大街以西区 域的,和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的,可以跨学区到市三中教育联盟 报名入学。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蒙古族双语生市教育局单独下达招 生计划。
从2021年秋季开始,2所盟校招收的蒙古族双语生不再单独编班,与普通生统一参加电脑均衡分班。
从2022年起,不再跨学区招收蒙古族双语生;有意愿学习本民族语言的,纳入地方课程管理,不再单独设立蒙生班。
朝阳四中改扩建工程增加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新增24个标准教室,12 个专用教室,新增学位1200 个,办学规模由原来36个教学班增加至48个教学班。鉴于四中办学规模提升,临近 四中的原八中学区的珠南社区 34 栋楼和铁路社区11 栋楼合计45 栋楼,调整至四中学区(原学区以友谊大街为界东西划分, 现调整为以火车道为界,以东45栋楼调整至四中)。
具体楼号如下:珠南社区中盛德新村小区的友谊大街四段 35 号、37 号、39 号、41 号、43 号、45 号、47 号、49 号、51 号、53 号、55 号、 57 号、59 号、61 号;城南新苑西区的友谊大街四段 63 号、65 号;新宇香苑小区的友谊大街四段 15A 号、15B 号、27 号、27A 号、29 号、29A 号、31 号、31A 号、33 号、33A 号;市房产局家 属楼友谊大街四段 17 号、19 号;发展花园小区友谊大街四段 23A 号、23B 号、23C 号、25 号、21B 号、21A 号。
铁路社区中睦邻小区的友谊大街四段 1-1、1-2;农委家属 院友谊大街四段 3-1、3-2、友谊大街四段 5#;合作家园小区的 友谊大街四段 11A、11B、11C、13A、13B;生产资料家属楼友谊 大街四段 11-1。
学区调整和区域划分有歧义的房屋所在地以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的学区划分图为准。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 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基教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两区教育 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局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学校招生 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和具体责任。市教育局将把招生工作作为对学校领导干 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 的组织或纪律处分。
(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初中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都要 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市区各小学要积极向应届 毕业生家长和在读学生家长宣传局直初中招生的政策、方法、步 骤和日程安排,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同时要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引导学生和家长冷静、理智地对待初中招生工作。局直各初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校的办学思想、培养目 标、发展优势和办学特色,使小学毕业生全面深入地了解学校情 况,营造招生入学良好氛围。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局直属初中要规范招生行为,严 禁招收同城借读生和择校生。不得擅自跨学区招收学生,不得擅 自招收局直初中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不得收取择校费,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四)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局直初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分片错时错峰报名,避免人群聚集,确保报名工作安全、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