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3-30 12:53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基本原则,结合金沙县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和省、市关于消减大班额问题的相关要求,为统筹实施好我县2023年小学毕业学生(以下简称“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工作,在参考近年以来实际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城镇初中学位现有规模,进一步优化县城区初中七年级划片招生入学办法,依法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政府统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县城区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实施班额管理,区域同步招生”的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县城区七年级阳光招生。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以户籍、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保障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等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二)属于县城区户籍,但非县城区小学毕业的返回县城区就读七年级的小学毕业学生。
1.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人员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2.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解决50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以及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及高管人员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四)未举办初中学校的五龙街道辖区的小学毕业学生,全部整班移交到金沙县思源实验学校就读;未举办初中学校的柳塘镇辖区小学毕业学生,除自愿选择到金沙县禹谟镇初级中学就读以外,其余学生由金沙县第六中学接收就读;未举办初中学校的木孔镇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就近原则,按照意愿选择到茶园镇、安底镇、岚头镇、沙土镇、源村镇相关初中学校及金沙县思源实验学校就读,相关学校不得拒收。
(五)属于进城务工的,按照《金沙县2023年秋季学期进城务工、经商等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一)金沙县第二中学:主要负责安置户籍或居住地为鼓场街道原大定村胜利组、紫金街、杨叉街、红岩村、黎明村5、6、7、8组、玉屏村、罗马街、城治路等区域内的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在欣悦城府已购房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二)金沙县第三中学:主要负责安置户籍或居住地为鼓场街道罗马街罗马路、罗马街和平路、罗马街河滨路、bsport体育入口罗马街民主路、大定村长征组、长安社区等区域内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三)金沙县第四中学:主要负责安置户籍属于民兴街道金槐社区的小学毕业学生、已在民兴街道金槐社区范围内有合法产权住房已入住的小学毕业学生;民兴街道光明社区移民三组、后坝组、泡木组、岩孔丫小学毕业学生;西洛街道水碾组、bsport体育入口黄泥堡组等小学毕业学生;在外滩国际、碧桂园、滨湖湾、天逸城、逸府、盛世华庭、兴盛商贸、义乌城、天宇汇、天泽汇、桃花源、风格语林、金源华府、云麓温泉小镇、江南里、建投金座等已购房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四)金沙县第六中学:主要负责安置户籍或居住地为原鼓场街道罗马街光明路、罗马街龙泉路、罗马街合理路、旭华社区、黎明村1、2、3、4组、东南环线老客车站至五里坡沿线小学毕业学生;柳塘镇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五)金沙县思源实验学校:除安置本校小学毕业生外,主要负责安置五龙街道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木孔镇辖区及县城区小学毕业意愿选择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部分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在金欣悦府购房已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六)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初中部):主要负责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3所实验小学毕业学生(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的学生,如属于金沙县第四中学招生范围的,可选择在金沙县第四中学就读);户籍地属于西洛街道洋海社区老板沟组、霍家沟组、雷家沟组、四方井组小学毕业学生;在将相名门、水映书香、海悦现代城、鸿泰城、香榭豪庭、麒龙香林美域、华荣城、万川祥和院、金山府邸、阳光云湖、金澜湾已购房入住(有合法产权)的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
(七)木孔镇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就近原则,由茶园镇、安底镇、岚头镇、沙土镇、源村镇等乡镇及金沙思源实验学校接收就读,相关学校不得拒收。
(八)非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县城区户籍小学毕业学生,根据县城区初中学校分布及学校学位实际,由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初中七年级划片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初中学校就读。
(九)其余乡镇(街道)学校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按照《金沙县2023年小学毕业班学生整班移交工作方案》要求及所属乡镇(街道)相关规定执行。
(一)县城区各小学务必及时提供毕业学生名册到县教育科技局教育股进行分流,承担接收任务的初中学校必须于2023年8月17日前制定《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送教育股复核后,转由学生原小学毕业学校分发通知学生本人领取并按时报到入学;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3所实验学校小学毕业学生由教育集团统筹安排入学;属于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解决50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以及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及高管、特殊引进人才人员小学毕业学生和县城区户籍但非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返回县城区就读的,须于2023年8月17日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及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户口复印件到县教育科技局教育股进行登记,由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初中七年级划片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二)各初中学校务必严格按本方案配合并安排新生报名注册、录入学籍等工作。
(三)全面取消义务教育特长生招生,严禁学校进行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等方式选拔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到小学以推优或其他类似方式变相挑选学生;严禁小学为初中学校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开展的推优、讨论等提供场所;严禁任何小学校长和教师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有关要求执行班额标准。对无视招生纪律要求擅自招生而导致大班额问题无法解决或引发其他社会稳定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