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3-30 23:44
2021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
有青岛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青岛市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青岛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上述所有科目的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初中学校具体实施。2024年,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共计60分,其中过程管理考核满分为30分,目标效果测试满分为30分,具体要求按照《2024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青教通字〔2024〕41号)执行。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统筹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将以《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为2011版课程标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学科为2022版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严谨规范、突出能力素养立意、积极引导教育教学的总体原则,深入巩固“双减”成效,实现两考合一功能,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注重体现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不出偏题、怪题和超出课程标准的难题;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提高试题情境设计水平;注重优化试题结构,进一步减少死记硬背、机械记忆性的题目,适当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比例。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理化生实验教学与评价,以评促教,以评促学,引导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课,从2025年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试题发布时间由原来考试前一个月发布,调整为考试前两周发布。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度。规范阅卷程序,严格阅卷纪律。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科目以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均合格为合格标准。
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科技、实验操作(生物)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学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qdsjyjxcc)、市招考院微信公众号(qdzk2014)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年级的考生可通过市招考院微信服务号(qdzk2018)订制成绩推送服务。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划分占比,前95%的确定为合格等级。学业成绩不合格的,由初中学校命题并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202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36万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录取率与2023年保持相当。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无效。
普通高中(新疆班除外)不得在青岛市外招生。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民办普通高中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文末“阅读原文”)。
1.指标生招生。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将不少于2所优质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2.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录取办法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为准。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普通高中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招生方案经批准后,由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进行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进行录取。
5.航空班招生。胶州四中航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在全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网上志愿填报时,考生(含胶州市考生)须填报“跨区招生志愿表”(表格样式见文末“阅读原文”)。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由胶州市教体局负责。参加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学校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而未被录取的青岛市考生,可于胶州四中招生简章规定时间到该校办理航空班报考手续,该类考生报名后免体检,与其他报考航空班的考生一同录取。
6.中外合作班招生。报考局属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班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投档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中美班跨区市招生,面向四区、高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录取,面向西海岸新区的招生计划由西海岸新区教体局负责录取。
7.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原则上与驻地辖区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面向全市招生。任何民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青岛市以外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要依据生源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当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新生。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将辖区内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报市招考院备案。
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局属普高二段线(简称二段线)、bsport体育民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普通班线)、民办普通高中其他班(指除普通班以外招生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其他班线)。
一段线是普通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二段线是分数带内公办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第一阶段录取志愿填报。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4〕31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及有关考试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4〕40号)有关规定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2.第二阶段分数带志愿填报。市教育局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公布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段线、二段线、民办普通班线、民办其他班线、第一阶段录取各校分数线、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分数带招生计划。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招生平台”,具体登录方式见文末“阅读原文”),填报第二阶段分数带志愿(之前填报的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志愿作废)。分数带志愿填报资格线为民办其他班线。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艺术班批、普通批的顺序录取。艺术班批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普通批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和部分单独面向四区、高新区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代码见文末“阅读原文”。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并征集分数带志愿后,进行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分数带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1.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
2.等级成绩要求。普通批录取时,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在第一、二、三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时,公办普通高中第一、二组合均要求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提出降低分数、等级的录取要求。
3.同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高到低排序。
(1)指标生名额分配。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计划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局属初中学校和相关区(名额分配见文末“阅读原文”)。四区教体局根据所辖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分配辖区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面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时间在市招生平台提报指标生名额分配信息。
(2)指标生条件。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指标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且应达到相应招生学校普通班对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等级成绩的要求。
4月12日(星期五)前,局属初中学校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指标生评选条件的考生信息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四区初中学校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指标生评选条件的考生信息报辖区教体局基教部门,各初中学校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4月26日(星期五)四区招考部门将辖区不符合指标生评选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市招生平台。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普通批第一志愿和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普通批第一志愿报考各相关普通高中的考生分别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并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指标生名单。
(4)指标生录取。指标生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加1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普通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普通班有效。
3.自主招生。各学校根据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组织自主招生工作。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考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相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局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四区、高新区以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区市高中阶段录取。
2024年,局属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自主招生笔试继续实行统一命题。笔试分两个科目,科目一为物理,满分120分,其中基本题目100分、附加题目20分,考试时长90分钟。科目二为化学或历史,满分80分,其中基本题目70分、附加题目10分,考试时长60分钟。笔试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进行,统一编排考场,统一阅卷。自主招生面试仍由各学校自行组织,面试分值为20分。各学校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
4.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学校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12号)有关要求招生。获得多所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或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在特长批志愿中,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获得艺体特长生资格或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未填报特长批志愿的,视为放弃资格。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优先、破格录取,但须严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20%,相关办法须在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优先、破格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
5.艺术班招生。青岛一中艺术班、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青岛艺校综合高中班包含多个艺术专业方向。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艺术班招生必须按照录取时的艺术专项设置招生计划(专项生源不足时,允许学校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跨专项调整招生计划),考生按照获得的专项资格填报艺术班志愿。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优先、破格录取,但须严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艺术班招生计划的20%,相关办法须在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优先、破格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
6.特色班招生。局属部分普通高中面向四区、高新区招收特色班。具体包括: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青岛一中交运创新班、青岛二中科技创新班、青岛二中分校科技创新班、青岛三中信息化实验班、青岛九中卓越人工智能实验班、青岛九中卓越外语实验班、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青岛十七中卓越工程师班、青岛十九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青岛三十九中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青岛五十八中大学先修课程班、青岛六十七中科技创新班、青岛六十七中国学素养班、青岛六十八中金融教育班。
报考上述特色班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被上述特色班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7.崂山班招生。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青岛理工高中面向崂山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单独招收崂山班,该志愿不适用艺体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指标生招生,也不适用其他照顾优待政策。
8.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分别在民办普通班线、民办其他班线之上录取新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全部依据招生计划在市招生平台录取,依次按照普通高中第一阶段录取、分数带录取、缺额申请录取3个步骤完成。
严禁民办普通高中组织任何线下、现场录取报名、缴费活动。分数带录取结果公布前,不允许任何民办普通高中组织任何报名、录取的相关活动。
缺额申请录取在分数带录取结束后进行,由民办普通高中通过市招生平台提报申请录取的考生名单。各阶段已被投档到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投档结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档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各区市教体局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或未经批准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三)规范学校管理。各初中学校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不得提前分流学生,要采取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要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学生报考学校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超计划招生、市外招收的学生(新疆班除外),不予注册学籍。
(四)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