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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体育登录:bsport体育:4月10日起报名!2024年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4-08 23:26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或第八条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政策生(往年文件称为政策性借读生)。

  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往年文件称为普通借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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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少年,如需入读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可自行联系入学。

  非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无学籍学生报读初中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A.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2024年禅城区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B.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禅城南庄”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微服务-招生报名平台”,进入“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

  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18日—19日交到毕业学校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非禅城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2024年禅城区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家长通过关注“禅城南庄”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微服务-招生报名平台”,进入

  (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B.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户籍生和达到政策生条件的非户籍生,家长须于

  (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

  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0日到佛山市禅城区环湖小学(湖明街2号)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区教育局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按照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未达到政策生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可关注“佛山政法”及“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级人才子女、区级人才子女等),需按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报名,bsport体育入口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申请入学类型”(具体详见《政策生申请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证明材料一览表》)。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初中学位。

  如需申请禅城区公办初中学位的积分生,家长须按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可通过“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政策专栏”(网址:)、“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积分生于6月下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4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同步报名及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并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执行。

  录取政策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积分生。根据剩余学位,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积分生录取资格名单。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积分生可填报3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积分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积分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积分生。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积分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新生户籍属于政府改造项目拆迁户。根据《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回迁证明》等材料,拆迁户子女在征收项目临迁期间可按征收房屋地址统筹安排学位、在征收项目回迁期间可按回迁统筹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新生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一,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新生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等),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2024年4月15日(含)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按照我市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招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按照我区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生学位。

  政策生第15条(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政策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本区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的适龄子女),根据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居住证现居住地址或本区自有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政策生第19条(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少年),按照父(母)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生必须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学籍,户籍生可直接参与对口直升,非户籍生必须符合政策生条件才可直升对口初中。

  该对口直升报名条件自2020年起公布,计划于2025年正式实行。期间已过渡执行原对口直升政策四年,2024年再过渡执行一年。

  原对口直升政策:学生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连续6年学籍的户籍生、政策生和积分生,符合原对口直升政策条件的户籍生、政策生和积分生升读初中时不需验核学生户籍、房产、居住、社保等入学信息。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积分生无需办理积分入学申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户籍生,将不确保按照原地段安排其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政策生和积分生,将不接受其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不再保留其学位。积分生家长要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的入学资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三年内不受理其入学或转学申请。入学报名和注册须由学生家长办理,原则上不委托他人。

  2024年禅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